实用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终止合同的9种情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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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工龄的三种情况设置的初衷是什么?
情况一: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等到退休时才可终止合同。
情况二: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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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考虑到老职工对企业的贡献较大,但可能再就业能力较低,这是对老职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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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确实是考虑到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现在法律设置这两种情况的初衷,就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重新定位,在维持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前提下,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
当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还是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的。
情况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20世纪九十年代,劳动合同制度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
但是考虑到国有企业的一些老员工,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如果一下子将他们推向市场,由于年龄和技能因素,他们的竞争力较弱,很难再就业。
因此,为了保护老职工的利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者只要符合“双十”条件的,即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那么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该如何终止呢?
非全日制用工是比较灵活的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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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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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方式。但是要注意,提出终止的时机应把握好,避免随意终止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3如果职工符合上述9种情况中的1种,但单位强行终止劳动合同,那该怎么办?
有权利必有救济!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行为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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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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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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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另外,需要注意,根据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第二十三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消企业原决定,并且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调解、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
其标准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数。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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