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外兼职,单位能开了他吗?答案出乎你意料!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在外兼职。

 

但是,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也进行了限制,即由于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如果在外兼职,并以请病假为由,直接影响了对本职工作的完成,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但用人单位也不可滥用这些禁止权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应该分为两个层面来看:

 

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对本职工作造成了影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由单位对造成的影响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面临举证不利的后果。

 

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是,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曾对劳动者指出过不要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没有“指出”过的证据,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也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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